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工作 > 国土空间规划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度防城港市(市本级)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的公示

2025-05-26 10:43     来源: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推动我市重大项目快速落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和《广西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桂自然资发[2024]26号)有关要求,我局对市本级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了局部优化调整,形成《2025年度防城港市(市本级)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该方案有利于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局部优化方案

(一)调入情况

调入地块数共计64个,总规模为66.6589公顷(999.88亩),以上地块属于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规划中明确具体名称的项目、已列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等符合调整情形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因城市建设确需调整城镇开发边界。

(二)调出情况

调出地块数共计19个,总规模为66.6682公顷(1000.02亩),主要为近期无建设安排区域。

(三)优化分析。

调入地块总体上依托2024年国家下发的防城港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后成果所在区域进行选址,本次局部优化后的城镇开发边界集中连片、形态完整、促进城镇集约紧凑布局,与原有城镇功能协调衔接。调入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底线红线,涉及河湖管理范围、城市四线等其他重要底线红线的,已符合有关管控规则。

(四)优化结果。

本次局部优化后城镇开发边界以最终审查通过的调入、调出规模为准,确保局部优化后规模、面积及拓展倍数与原方案保持一致。局部优化后符合城镇未来拓展方向,较原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应更集中连片,更有利于促进形成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的空间布局;未造成周边设施的阻隔、不完整;未对城市安全、防灾减灾、环境保护产生不良影响。

二、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2024年6月5日,为期10天。

公示方式: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http://fcg.dnr.gxzf.gov.cn/)

公示公告栏意见反馈渠道:

(一)电话反映。拨打(0770-2823189)反映建议意见。

(二)邮件联系。邮箱地址:fcgkjgh@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城镇开发边界”字样)。

(三)信件传达。邮寄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市自然资源局7楼国土空间规划科;邮编:538000(信封封面请注明“城镇开发边界”字样)。

附件:

1.防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调入地块示意图1

2.防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调入地块示意图2

3.防城区、港口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调入地块示意图

4.防城区、港口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调出地块示意图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6日

文件下载:

附件公示图20250523.rar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