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对该设计方案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鉴于该申请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我局为依法推行政务公开,引导公众参与监督,现对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刘跃东私人住宅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如下:
一、项目地址
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德城大道东侧。
二、项目概况
(一)批准规划设计条件:总(净)用地面积:114.0㎡,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层数为4层,容积率为4.663。
(二)建设内容:一层占地尺寸为7.6×15.0米,建筑密度:100%,,建筑高度:16.5米,计容总建筑面积:531.60平方米。
(三)建设方案:建筑设计方案一。
三、公告地点
(一)《防城港日报》、《南国早报》、《广西日报》等任何一家覆盖防城港新闻的综合类报纸媒体。
(二)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fcg.dnr.gxzf.gov.cn。
(三)项目所在地现场: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德城大道旁。
项目审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具体公示时间以登报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项目业主在拿到此函后须尽快进行现场及登报公示)内送达防城港市港口区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办(联系电话:0770-2072808,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沙潭江公车路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管理委员会四楼,邮编:538001)。
三、本案图示
区位示意图
总平面布置图
方案一效果图
防城港市港口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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