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钢铁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工程(一期)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及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港口区企沙镇钢铁基地项目厂前区内。
二、项目概况
(一)规划设计条件(地字第450601201400184号):容积率≥0.6且≤1.2,建筑密度≤60%,绿地率≤20%。
(二)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规划总建筑面积233984.51㎡,总计容建筑面积223115.16㎡(本次30790.16㎡,预留192325.0㎡),人防地下工程面积(不计容)10869.35㎡,容积率0.8,建筑密度35.1%,绿地率10.46%,机动车停车位约580个。
(三)建设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于2025年11月编制的广西钢铁厂前区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工程(一期)设计方案一。
三、公告地点
(一)《防城港日报》《广西日报》《南国早报》等任何一家覆盖防城港新闻的综合类报纸媒体。
(二)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fcg.dnr.gxzf.gov.cn。
(三)项目所在地现场:港口区企沙镇钢铁基地项目厂前区。
项目审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具体公示时间以登报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项目业主在拿到此函后须尽快进行现场及登报公示)内送达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科(联系电话:0770-2820075,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邮编:538001)。
四、本案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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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示意图

总平面图

方案一鸟瞰图

方案一人视效果图

方案一人视夜景效果图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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