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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安派达仓储(防城港)有限公司申请的位于港口区东部吹填区安派达防城港仓库二期项目总平面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港口区东部吹填区。
二、地类(用途)
普通仓库用地。
三、调整理由
安派达防城港仓库二期项目于2023年取得批复总平面图并取得相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50600202300057号)。目前项目在建设中,建设单位提出为响应政府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需配套建设新能源重卡充电站项目,由于原出入口位置不方便重卡货车出入,且临近办公楼人员密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为便于管理,申请在东北面临东湾大道新增一个9米的出入口。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在项目用地东北侧临东湾大道新增一个9米出入口,其余总平面内容不变。
(二)总平面图的相关调整情况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安派达防城港仓库二期”现场。
(二)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fcg.dnr.gxzf.gov.cn)。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0日)将有关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科(联系电话:0770-2820075,邮寄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邮编:538001)。
六、本案图示

新增出入口总平面图

原批复总平面图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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