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防城港市江山半岛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期)》(以下简称“江山二期”)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如下:
一、规划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上合组织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高水平建设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拟在江山半岛建设国际科技教育园区,建立全球领先的医学实验室、医学研发平台和成果转化平台,实现产学研一体的创新园区。
同时,为继续推进防城港国家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落实自治区重大文旅项目,在《防城港市江山半岛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期)》(简称“江山一期”)沿海区域规划控制基础上,编制江山半岛内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本区域开发建设。
二、规划范围
江山半岛二期规划范围为江山半岛国门大道以南、江山一期沿海范围以外地区,包含一期月亮湾部分区域。
三、发展定位
遵循和提升江山一期对整个江山半岛的定位研判,结合新形势与新机遇,确定本区域发展定位为:
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先行区、国家边境旅游创新示范区。
四、发展规模
规划范围内总用地约39.77平方公里,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3平方公里以内。
五、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双核多区”的空间结构,其中:
“一轴”:指沿规划伏白路形成的半岛内陆医学实验与边境旅游发展轴;
“双核”:指北部国际医学实验区及国际邮轮母港旅游区形成的科研服务核心,以及南侧潭蓬内湾特色旅游度假区形成的旅游服务核心。
“多区”:分别指北部国门大道南侧国际医学实验区、马鞍岭地区的国际邮轮母港旅游区、中部潭蓬内湾特色旅游度假区、南部金花茶种养科研区、西部山林野趣游憩区。
六、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规划形成“四横四纵一环”的干路网络,其中:
“四横”:由北向南分别指国门大道、环岛北路、金茶路及环岛南路;
“四纵”:由西向东分别指环岛西路、江山中路、伏白路及环岛东路。
“一环”:指国际医学实验区内形成的主干路网。
七、公示地点
(一)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http://fcg.dnr.gxzf.gov.cn)首页“自然工作-国土空间规划”栏
(二)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7月7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馈至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联系电话:0770-2820013,邮寄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市自然资源局7楼国土空间规划科)。
特此公示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8日
土地利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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