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港告字〔2023〕11-1号
经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批准,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总用地面积(㎡) |
净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亩) |
增价幅度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净用地)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总建筑面积(㎡) | |||||||||
GC2023-011 |
防城区防东路南三里 |
29269.42 |
29269.42 |
零售商业用地585.39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28684.03平方米 |
>1.0且≤3.0 |
≤30% |
≥35% |
≤80 |
>29269.42且≤87808.26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101 |
1万元/亩的整倍数 |
2000 |
GC2023-012 |
防城区防东路南三里 |
5661.23 |
5661.23 |
零售商业用地169.84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5491.39平方米 |
﹥1.0且≤2.0 |
≤35% |
≥30% |
≤60 |
>5661.23且≤11322.46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100 |
1万元/亩的整倍数 |
400 |
注:规划设计条件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图。本期出让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容积率按《防城港市容积率计算规则》(按净用地面积)核算,土地使用面积按照2000国家大地坐标核算。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等不良用地行为的,以及被列入我市失信黑名单的,不能参加此次土地出让活动的竞买。
三、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18日到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获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18日到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提交书面申请文件。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16时整。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2月1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
挂牌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上午9时至2023年12月20日上午10时。
八、竞得人于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分两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一期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出让成交价款的50%,第二期为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剩余出让价款。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九、受让人交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出让人才有义务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交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前,出让人有权拒绝交付出让土地给受让人。
十、受让人应在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动工后2年内竣工。
十一、GC2023-011、GC2023-012号宗地涉及的耕地占用税等一切税费由竞得人缴纳。本期土地出让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单方承担。
十二、GC2023-012号宗地涉及占用林地5503.63平方米,具体以林业部门核准面积为准,由竞得人负责办理林地使用手续,方可依法使用。
十三、GC2023-011、GC2023-012号宗地的土地出让金含地下停车场部分,其中GC2023-011号宗地建筑面积须大于20000平方米且小于28000平方米;GC2023-012号宗地建筑面积须大于2000平方米且小于3500平方米,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用途按照城镇住宅用地,年限按照70年进行登记,超出部分届时将按有关规定补缴出让金。
十四、GC2023-011号宗地的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36个月内,须在该29269.42平方米用地范围内提供住宅数量≥40套且建筑面积≥3392.91平方米的商品房用于产权调换,商品房的户型、位置由防城区土地征收储备中心与被征收人的约定优先选定。用于产权调换的商品房购房款按建筑面积1923元/平方米或2500元/平方米计算。商品房购房款结算事宜由防城区土地征收储备中心与竞得人另行协商确定。
十五、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需与防城区土地征收储备中心签订《防城区防东路南三里防城香料厂旧城改建项目地块土地回建安置房建设履约协议》,按照与防城区土地征收储备中心签订《防城区防东路南三里防城香料厂旧城改建项目地块土地回建安置房建设履约协议》开发建设,由防城区土地征收储备中心进行监管。
十六、联系方式: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七楼信息发布大厅
联系电话:0770-6126037、6126193
联 系 人:黄先生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
联系电话:0770-2820128、2822661
联 系 人:谭先生
十七、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十八、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防城港市分行
账 户:945002010013388892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主办单位: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交易服务单位: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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