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批准,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 |
净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项目类型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亩)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增价幅度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净用地)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总建筑面积(㎡) | |||||||||||
GC2017-042 |
港口区大西南临港工业园A区新兴路东侧 |
9998.96(折合14.998亩) |
9998.96(折合14.998亩) |
工业用地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0.7≤FAR≤2.0 |
30%≤D≤50% |
10%≤D≤20% |
≤40 |
6999.272~19997.92 |
50 |
11.2 |
≥1189 |
1万元/亩的整倍数 |
40 |
GC2017-043 |
港口区大西南临港工业园A区企沙一级路南侧新围路东侧 |
66790.157(折合100.185亩) |
50161.98(折合75.243亩) |
批发零售用地 |
/ |
1.0≤FAR≤3.0 |
D≤35% |
30%≤D |
≤60 |
50161.95~150485.94 |
40 |
35 |
/ |
1万元/亩的整倍数 |
705 |
GC2017-044 |
港口区大西南临港工业园B区洲尾路东北侧兴化路西北侧 |
67023.907(折合100.536亩 |
53778.393(折合80.668亩) |
仓储用地 |
/ |
FAR≤1.5 |
D≤35% |
20%≤D |
≤20 |
107556.786 |
50 |
16 |
/ |
1万元/亩的整倍数 |
600 |
GC2017-045 |
港口区大西南临港工业园B区新风路西南侧兴化路东南侧 |
121384.808(折合182.077亩) |
110908.722(折合166.363亩) |
工业用地 |
工艺品加工业 |
0.7≤FAR≤2.0 |
30%≤D≤50% |
10%≤D≤20% |
≤40 |
77636.105~221817.444 |
50 |
11.2 |
≥722 |
1万元/亩的整倍数 |
410 |
GC2017-046 |
港口区大西南临港工业园B区榕木江大街南侧 |
125058.277(折合187.587亩) |
108201.674(折合162.302亩) |
工业用地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0.7≤FAR≤2.0 |
30%≤D≤50% |
10%≤D≤20% |
≤40 |
75741.172~216403.348 |
50 |
11.2 |
≥1575 |
1万元/亩的整倍数 |
430 |
注:规划设计条件详见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图。本期挂牌出让土地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容积率按《防城港市容积率计算规则》(按净用地面积)核算。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外,均可参加竞买。但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等不良用地行为的,不能参加此次土地挂牌出让活动的竞买。
三、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30日到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获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30日到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提交书面申请文件。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12时整。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8月3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
挂牌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上午8时至2017年9月1日10时。
八、竞得人应依据《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
九、GC2017-042、GC2017-043、GC2017-045、GC2017-046号宗地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动工,动工后2年内竣工;GC2017-044号宗地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动工后2年内竣工。
十、出让土地涉及的税费由竞得人缴纳。本期土地出让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单方承担。如涉及占用林地的,由竞得人负责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十一、本期出让的GC2017-042、GC2017-045、GC2017-046号宗地须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修订稿)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78号)的要求实施建设,除执行规划指标外,还应执行以下指标:建筑系数≥35%,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十二、本期出让GC2017-042、GC2017-045、GC2017-046号宗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改变土地用途的;(二)未建成投产转让土地的;(三)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发的。
十三、联系方式: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七楼信息发布大厅
联系电话:0770-6126193、6126186
联 系 人:黄先生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
联系电话:0770-2822159
联 系 人:李先生
十四、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fcg.dnr.gxzf.gov.cn/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十五、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防城港市分行
账 户:945002010013388892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主办单位: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
交易服务单位: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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