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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二○一九年第十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防城港市二○一九年第十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9-06-07 00:01     来源: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科     作者: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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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批准,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土地面积(

净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项目类型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亩)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增价幅度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净用地)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总建筑面积(

GC2019-010

大西南临港工业园B区东风路南侧、新风路东北侧

176104.10(折合264.156亩)

146749.89(折合220.125亩)

工业用地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0.8FAR2.0

30%BD50%

10%G20%

40

117399.909且≤293499.774

50

11.2

722

1万元/亩的整倍数

600

GC2019-011

大西南临港工业园B区榕木江大街北侧

33938.76(折合50.908亩)

29393.81(折合44.091亩)

工业用地

冶金专用设备制造

0.7FAR1.5

30%D50%

10%G20%

40

20575.668平方米且≤44090.718

50

11.2

1882

1万元/亩的整倍数

120

GC2019-012

大西南临港工业园B区榕木江大街北侧

262532.09(折合393.798亩)

220223.59(折合330.335亩)

工业用地

炼焦

0.5FAR1.5

30%D50%

10%G20%

40

110111.794且≤330335.381

50

11.2

1087

1万元/亩的整倍数

900

注:规划设计条件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图。本期出让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容积率按《防城港市容积率计算规则》(按净用地面积)核算,土地使用面积按照2000国家大地坐标核算。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等不良用地行为的,以及被列入我市失信黑名单的,不能参加此次土地出让活动的竞买。

三、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1967日至201979日到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获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967日至201979日到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提交书面申请文件。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97916时整。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79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

挂牌时间为:201972日上午9时至201971110时。

八、竞得人应依据《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出让成交价款。

九、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动工,动工后3年内竣工。

十、出让土地涉及的税费由竞得人缴纳。本期土地出让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单方承担。

十一、GC2019-010号宗地涉及占用约99.25亩林地,由竞得人负责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具体以林业部门核准面积为准)。宗地涉及占用约43.11亩八等水田需由竞得人负责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GC2019-011号宗地涉及占用约35亩林地,由竞得人负责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具体以林业部门核准面积为准)。宗地涉及占用约10亩八等水田需由竞得人负责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GC2019-012号宗地涉及占用约207亩林地,由竞得人负责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具体以林业部门核准面积为准)。宗地涉及占用约38亩八等水田需由竞得人负责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

十二、本期宗地须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修订稿)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78号)的要求实施建设,除执行规划指标外,还应执行以下指标: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十三、本期出让宗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1.改变土地用途的;2.未建成投产转让土地的;3.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发的。

十四、竞得人需按照《港口区建设用地共管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港区政办发〔20189)要求与港口区人民政府签订共管资金监管协议书,按标准将共管资金存入其银行账户,专门用于本宗地项目建设。

十五、联系方式: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七楼信息发布大厅

联系电话:0770-6126193

联 系 人:黄先生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

联系电话:0770-2822661

联 系 人:李先生

十六、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fcg.dnr.gxzf.gov.cn/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fcgggzy/

十七、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名: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防城港市分行

户:945002010013388892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主办单位: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交易服务单位: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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