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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2020年第45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06-16 10:02     来源: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吴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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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港告字〔202045

经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批准,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土地面积(

净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项目类型)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出让年限()

起始价(/平方米)

增价幅度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净用地)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总建筑面积(

GC2020-050

云约江大道东侧

140019.02

140019.02

工业用地(制造业 )

0.8且≤2.0

35%且≤50%

20%

40

112015.219且≤280038.048

2800

50

168

15/平方米的整倍数

1176.1598

GC2020-051

云约江大道东侧

103571.65

103571.65

工业用地(制造业 )

0.8且≤2.0

35%且≤50%

20%

40

82857.317且≤207143.292

2800

50

168

15/平方米的整倍数

870.0019

GC2020-052

云约江大道东侧

13849.85

13849.85

工业用地(制造业 )

0.8且≤2.0

35%且≤50%

20%

40

11079.882且≤27699.704

2800

50

168

15/平方米的整倍数

116.3388

GC2020-053

云约江大道东侧

13054.39

12334.10

工业用地(制造业 )

0.8且≤2.0

35%且≤50%

20%

40

9867.278且≤24668.196

2800

50

168

15/平方米的整倍数

109.6569

GC2020-054

云约江大道东侧

7657.77

6428.90

工业用地(制造业 )

0.8且≤2.0

35%且≤50%

20%

40

5143.121且≤12857.802

2800

50

168

15/平方米的整倍数

64.3253

GC2020-055

云约江大道东侧

28355.33

27335.86

工业用地(制造业 )

0.8且≤2.0

35%且≤50%

20%

40

21868.689且≤54671.722

2800

50

168

15/平方米的整倍数

238.1848

GC2020-056

云约江大道东侧

16673.96

15753.52

工业用地(制造业 )

0.8且≤2.0

35%且≤50%

20%

40

12602.814且≤31507.036

2800

50

168

15/平方米的整倍数

140.0613

GC2020-057

云约江大道东侧

19341.80

18014.42

工业用地(制造业 )

0.8且≤2.0

35%且≤50%

20%

40

14411.532且≤36028.832

2800

50

168

15/平方米的整倍数

162.4712

GC2020-058

云约江大道东侧

6783.31

6783.31

工业用地(制造业 )

0.8且≤2.0

35%且≤50%

20%

40

5426.65且≤13566.626

2800

50

168

15/平方米的整倍数

56.9799

GC2020-059

云约江大道东侧

37117.41

35782.73

工业用地(制造业 )

0.8且≤2.0

35%且≤50%

20%

40

28626.182且≤71565.456

2800

50

168

15/平方米的整倍数

311.7863

GC2020-060

云约江大道东侧

10145.76

9585.46

工业用地(制造业 )

0.8且≤2.0

35%且≤50%

20%

40

7668.366且≤19170.914

2800

50

168

15/平方米的整倍数

85.2244

GC2020-061

云约江大道东侧

7206.79

7206.79

工业用地(制造业 )

0.8且≤2.0

35%且≤50%

20%

40

5765.431且≤14413.578

2800

50

168

15/平方米的整倍数

60.5371

GC2020-062

云约江大道东侧

20568.11

19417.74

工业用地(制造业 )

0.8且≤2.0

35%且≤50%

20%

40

15534.191且≤38835.478

2800

50

168

15/平方米的整倍数

172.7722

GC2020-063

云约江大道东侧

20015.55

19295.82

工业用地(制造业 )

0.8且≤2.0

35%且≤50%

20%

40

15436.658且≤38591.644

2800

50

168

15/平方米的整倍数

168.1307

GC2020-064

云约江大道东侧

20102.57

18952.31

工业用地(制造业 )

0.8且≤2.0

35%且≤50%

20%

40

15161.85且≤37904.626

2800

50

168

15/平方米的整倍数

168.8616

GC2020-065

云约江大道东侧

33645.73

31586.25

工业用地(制造业 )

0.8且≤2.0

35%且≤50%

20%

40

25268.999且≤63172.498

2800

50

168

15/平方米的整倍数

282.6242

GC2020-066

云约江大道东侧

20015.54

19295.86

工业用地(制造业 )

0.8且≤2.0

35%且≤50%

20%

40

15436.686且≤38591.716

2800

50

168

15/平方米的整倍数

168.1306

GC2020-067

云约江大道东侧

70332.49

67803.11

工业用地(制造业 )

0.8且≤2.0

35%且≤50%

20%

40

54242.487且≤135606.218

2800

50

168

15/平方米的整倍数

590.7930

注:规划设计条件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图。本期出让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容积率按《防城港市容积率计算规则》(按净用地面积)核算,土地使用面积按照2000国家大地坐标核算。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等不良用地行为的,以及被列入我市失信黑名单的,不能参加此次土地出让活动的竞买。

三、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20616日至2020714日到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获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0616日至2020714日到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提交书面申请文件。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071416时整。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714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

挂牌时间为:202077日上午9时至202071610时。

八、竞得人于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分两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一期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出让成交价款的50%, 第二期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剩余出让价款。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九、受让人交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出让人才有义务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交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前,出让人有权拒绝交付出让土地给受让人。

十、竞得人应在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动工后2年内竣工。

十一、出让土地涉及的税费由竞得人缴纳。本期土地出让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单方承担。

十二、本期宗地须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修订稿)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78号)的要求实施建设,除执行规划指标外,还应执行以下指标: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十三、本期出让宗地未建成投产便转让土地或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发的,由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十四、在使用期限内,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市人民政府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国家或自治区相关文件支持的除外。

十五、竞得人需按照《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共管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防经开管发[2018]2)要求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共管资金监管协议书,按标准将共管资金存入其银行账户,专门用于本宗地项目建设。

十六、联系方式: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七楼信息发布大厅

联系电话:0770-61260376126193

联 系 人:黄先生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

联系电话:0770-2822661

联 系 人:李先生

十七、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fcg.dnr.gxzf.gov.cn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fcgggzy/

十八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防城港市分行

账   户:945002010013388892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主办单位: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交易服务单位: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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