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港告字〔2020〕50号
经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批准,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规划设计条件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图。本期出让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容积率按《防城港市容积率计算规则》(按净用地面积)核算,土地使用面积按照2000国家大地坐标核算。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等不良用地行为的,以及被列入我市失信黑名单的,不能参加此次土地出让活动的竞买。
三、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27日到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获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27日到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提交书面申请文件。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16时整。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7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
挂牌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上午9时至2020年7月29日10时。
八、竞得人于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出让成交价款。
九、受让人交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出让人才有义务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交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前,出让人有权拒绝交付出让土地给受让人。
十、竞得人应在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动工后2年内竣工。
十一、出让土地涉及的税费由竞得人缴纳。本期土地出让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单方承担。
十二、宗地出让金含地下建筑面积为4800平方米停车场部分,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用途按照科研用地,年限按照50年进行登记,超出部分届时将按有关规定补缴出让金。
十三、竞得人需按照《港口区建设用地共管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港区政办发〔2018〕9号)要求与港口区人民政府签订共管资金监管协议书,按标准将共管资金存入其银行账户,专门用于本宗地项目建设。
十四、联系方式: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七楼信息发布大厅
联系电话:0770-6126037、6126193
联 系 人:黄先生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
联系电话:0770-2822661、2820169
联 系 人:李先生
十五、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fcg.dnr.gxzf.gov.cn/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fcgggzy/
十六、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防城港市分行
账 户:945002010013388892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主办单位: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交易服务单位: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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