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上思县在妙镇丁心山膨润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上思县停明山膨润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两个《方案》进行了审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实行广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制度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39号)要求,现将拟同意通过的两个《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审定方案有异议,请认真填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以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联系人:蓝岚,联系电话:0770-2836718,电子邮箱:fcgkgk@163.com,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1.上思县在妙镇丁心山膨润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2.上思县停明山膨润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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