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现将《关于解决涉房涉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防城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延长年限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完善。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19年1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0-2820209;传真:0770-2837266;电子邮件:spb2820169@163.com。
附件:1.关于解决涉房涉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2.防城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延长年限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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