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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发布实施〈防城港市市辖城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发布实施〈防城港市市辖城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8-03-22 17:38     来源: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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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防城港市市辖城区砂石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工作,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谋划砂石产品供给,加快砂石资源开发转型升级,促进资源开发、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级采石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13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防城港市市辖城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布实施。现就《规划》的编制意义、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等重要特点进行解读。

一、《规划》的编制意义

《规划》是防城港市市辖城区加强和改善砂石资源开发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砂石资源开发的重要依据。在防城港市市辖城区内开展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规划》,涉及砂石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

二、《规划》的编制依据

《规划》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防城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防城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防城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等相关规划。

三、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着力推动砂石资源开发“控总量、优布局、提规模、调结构、绿开发”,切实发挥规划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据作用,促进防城港市市辖城区砂石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如期实现防城港打造广西两个建成先行区的宏伟目标提供砂石资源保障。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开发与保护协调统一。按照绿色矿业发展要求,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通过规划空间引导,有效指导砂石开发布局,坚决退出、避开生态敏感区域,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二)坚持科学发展,促进资源开发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指导砂石资源科学开发,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先进的装备和科学的生产方式,加速提升砂石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率,促进矿产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加快转变。

(三)坚持改革创新,优化砂石资源配置。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加快制度改革,坚持优化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增强防城港市内砂石开发主体的竞争力。

(四)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管。要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国土、发改、公安、环保、安监、林业、海洋、水利、交通、工商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砂石开发监管体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

五、规划目标

(一)2020年目标

  1.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目标。严格控制砂石采矿权数量,到2020年市辖城区内建筑石料用砂石采矿权总数控制在12个以内;大中型砂石矿山比例达到20%以上;建筑石料用砂石矿山实行50万吨/年的最低生产规模准入条件,年开采总量预期达到400万吨,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90%以上。

    2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目标。规划建设5处砂石集中开采区,争取将集中开采区建设成为规范化、规模化的砂石资源开采基地,砂石矿山基地化、规范化格局基本形成。到2020年,绿色矿山比例达到20%以上,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

    3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2020年前完成所有存在地质环境问题的历史遗留砂石矿山治理,生产矿山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

    (二)2025年目标

    砂石矿山全面严格按照阶梯式开采、标准化建设、工厂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实施生产经营,实现生产有序、矿区整洁、环境优美、群众受益、矿地和谐的持续健康发展。

相关信息: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发布实施《防城港市市辖城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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