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执法监察 > 执法监察管理

关于召开规范性文件听证会公告

关于召开规范性文件听证会公告

2019-01-10 18:14     来源:执法监察科     作者: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妥善解决我市不动产登记中遇到的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我局起草了《关于解决涉房涉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防城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延长年限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23号)的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的意见和建议,增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水平,经研究,我局决定就上述两份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事项

(一)《关于解决涉房涉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是否合法、适当、可行。

(二)《防城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延长年限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是否合法、适当、可行。

二、 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一)   时间:2019年1月21日(星期一)下午3:00;

(二)   地点: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

三、 报名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发送至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邮箱:wxz2820115@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116日。

四、 注意事项

(一)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报名人员的代表性,确定参加听证会人员。

(二)咨询电话:0770-2820115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9110


听证会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单位名称

职务

职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你对有关文件的建议和意见

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2:《防城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延长年限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3:《关于解决涉房涉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争取意见稿)》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